這份《關于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由長沙市屬國有企業長沙房地產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全資子公司長沙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布。
通告稱,為積極構建“市場保障”住房供應體系,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和雙方自愿原則,長沙市即日起至9月30日,擬向所轄六區三縣市行政區域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項目,開展收購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房源條件要求如下:一、位置合適,處于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位,貼近區域發展核心片區,具備產業基礎、發展優勢;二、戶型面積合適,原則上項目(房源)主力戶型面積應滿足長沙市保障性住房戶型、面積(120平方米以下)要求;三、生活便利,周邊交通便利,臨近地鐵口、公交站,具備基礎設施、生活配套相對完善等立居條件;四、手續齊全,擬收購項目須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四證齊全,保證項目的合法合規性,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
公開信息顯示,長沙房地產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是于2023年底以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和長沙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主體實施合并重組,是目前長沙市唯一一家以房地產開發和建筑施工為主業的市屬國企。該集團旨在打造成為城市房地產開發建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商,以及全市安居工程(含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改造、城中村改造、各類安置房、人才安居住房等)建設運營的主力軍。
(文章來源:中國房地產網)